北京市科技干部局近日制定出台了《北京市留学人员身份认定实施办法》。这是《北京经济报》报道的。
实施办法规定的认定范围是:凡获得国外大专以上学历的公派、自费留学人员,在国内已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访问、合作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均可作为留学人员予以认定。
获得国外长期(永久)居留权或已在国外开办公司(企业)并以公司(企业)名义来京兴办企业的留学人员,持北京市科技干部局颁发的《北京市留学人员身份认定证书》及其他法定材料,经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手续;其他留学人员持《北京市留学人员身份认定证书》及其他法定材料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内资企业登记注册手续。
实施办法还对认定程序、认定所需材料、认定所需时间、认定委托等作了详细规定。北京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负责留学人员身份认定工作。